臧氏氏姓最早来源
臧群传
摘要
最近,我臧氏族人对于“最早我从哪里来”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笔者整理了如下研究
史料来说明。我臧的氏姓来源于臧僖伯的字“子臧”。
一、臧氏姓来源的几种分类
在古今中国,姓氏具有深刻的内涵,其文化也源远流长,它是家族、种族和中华民族的
重要标志与维系力量。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姓氏历史来源众多。有的以国名、封邑
名、住地名等为姓;有的以王父字、宅第、谥号、官职、技艺等为姓;还有以帝王赐姓、避
仇避讳改姓。臧氏的氏姓来源最早可追溯到春秋初期。就目前得到的文献记载,臧氏来源
也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源于姬姓,以邑为臧氏说
《元和姓纂》“臧孙”:“鲁孝公子彄,食采于臧,因氏焉。僖伯,彄。彄生哀伯达,
达生文仲辰,辰生宣叔达,达生武仲纥,为臧孙氏。”。
《通志二十略·氏族略之第三·以邑为氏》:“臧氏,姬姓。鲁孝公之子公子彄,食邑于臧,
因以为氏。”
(二)源于姬姓,以王父字为臧氏说。
《古今姓氏书辨证》卷十五:“臧,出自姬姓。鲁孝公子彄,字子臧,其孙以王父字为
氏。一曰:彄食采臧邑,为臧孙氏,后世单为臧氏。僖伯彄生哀伯臧孙达。达生文仲臧
孙辰。辰生宣叔臧孙许。许生武仲臧孙讫及定伯臧为,皆鲁卿。又,昭伯赐、顷伯会、
臧宾如、臧畴、臧贾、臧石、臧坚,皆鲁大夫。”
山东省汶上县《姬氏志》云:“臧姓,源于姬姓,其先出自鲁孝公之子彄,字子臧,其
孙以王父字为氏。”
(三)以身份称谓臧臧氏说。
《荀子简释·王霸》:“如是,则虽臧获不肯与天子易势业。”《太平广记·韦公干》引《投
荒杂录》载:“郡守韦公干者,贪而且酷。掠良家子为臧获,如驱犬豕。有女奴四百人,
执业者大半。有织花缣文纱者,有伸角为器者,有镕锻金银者,有攻珍木为什具者。其家
如市,日考月课,唯恐不程。”《方言笺疏》:“臧、甬、侮、获,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
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归奴谓
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古代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制
度下,奴婢是奴隶主、封建领主的私有财产,他们没有身份,故亦无自己的姓氏,主人的称
谓即他们的“ 姓氏”, 因此, “ 臧” 用以代指男性奴婢,而“获”则是女性奴婢的代称,
被人们所称呼并延续下来。后以“臧”、“获”分别当做男、女奴婢的原始姓氏,属于典型的
以身份称谓为氏。
(四)以官名称谓为臧氏说。
库臧丞即库藏丞, 为汉代专职管理国家库藏的官员,直接由右宰相管辖。秦汉时期,
臧与藏通假,可互用。《晋书》:“······右丞掌台内库藏庐舍,凡诸器用之物, 及廪振人租
布, 刑狱兵器, 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事”。《汉书·食货志下》:“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
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在库臧丞的
后代子孙中,有的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称臧氏,世代相传至今。
二、臧氏姓以王父字为氏
在姓氏学中,古代的姓有族姓跟氏姓之分。二者的涵义与性质截然不同:一方面,族
姓标志着具有同一血缘关系,是一种可以向上追溯的族号,无论男女都有自己的族姓,氏姓
则是族姓的分支,是比现代我们所说的家庭还要大的一种小集团的称号, 并更好的用来向
下区别子孙的繁衍;另一方面,族姓是区别婚姻可否的重要标志: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
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氏姓则是身份显赫低微的重要象征。在古代,女子称姓是为
了“别婚姻”,男子称氏是为了“明贵贱”。氏姓的繁荣昌盛,也正是族姓末日的来临。尽管
史籍没有明文记载这一重要的文化事件, 但从考古材料和有关史料得知,族姓到了战国时
期已经基本消亡,正如明末清初顾炎武《日知录》所云:“自战国以下之人,以氏为姓,而
五帝以来之姓亡矣。”可见,战国以前,姓与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前文所述四种观点中,鉴于古代得氏的人都是有身份的贵族,臧氏和展氏是最早从鲁
国伯禽后产生的氏姓。第三种观点显然站不住脚。
目前所能掌握的史料未能发现臧氏先祖中有以库臧丞为官职者, 因此第四种观点也显
然不成立。
第一种观点的以邑为氏说与第二种观点的以王父字为氏说则成为臧姓氏来源争论的焦
点。解决这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我们必须对古代氏法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与把握。
汉宋学者对姓氏制度的研究有较大贡献。翻检相关史料,笔者发现诸侯与士称氏的情
况比较简单, 唯有卿大夫称氏的情况颇为复杂,既有嫡夫人之子与庶子、妾子之分,又有
同姓、异姓之别,因此,清人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氏之所由兴,其在于卿大夫乎。”
《日知录》引《礼记·大传》正义曰:“诸侯赐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
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其亲已远,不得上连于公,故以王父字为氏。若適夫人之子,则以
五十字伯仲为氏,若鲁之仲孙、季孙是也。若庶子妾子, 则以二十字为氏(《记》所云“冠
而字之”之“字”)。则展氏、臧氏是也。若异姓,则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为氏。以官为氏
者,则司马、司城是也。以邑为氏者,若韩、赵、魏是也。”僖伯彄为鲁孝公之子,鲁孝
公为诸侯,僖伯彄即卿大夫,二人均为姬姓,根据《礼记·大传》正义中“若异姓,则以父
祖官及所食之邑为氏”的记载,我们可对以邑为氏说有所怀疑。而且,对于第一种观点中
的以邑为氏说,除了文中所述两条记载支撑论点外,他文并无记载,即僖伯彄是否食采于臧,
其他文献已无证可考。
另外,即使以邑为氏说与以王父字为氏说都有存在的合理性, 我们也可根据僖伯彄被
封臧邑与其字出现时间的早晚来判断哪一种说法更具有合理性。冠礼是我国古代男性的成丁
礼,用现在的话说也就是成年礼。冠礼施用于天子、诸侯国国君、公、卿、大夫、士各个
社会阶层,各社会阶层达到一定年龄的青少年,只有举行冠礼后,方可享有相应的权利,履
行相应的义务。《礼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由此可见,冠礼在
古代礼仪中的重要性。冠礼的仪式均在宗庙内举行,仪式相当繁琐。在举行加冠礼时,每
次加冠毕,皆由大宾对受冠者读祝辞。然后,受冠者拜见其母。再由大宾为他取字。儒家
经典《礼记》等文献系统并详细记述了父母对子女在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方案。“六年,教
之数与方名······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
学礼······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意即当子女六岁时,父母开始教
他们学习识数与简单的计算方法, 辨认方位······十三岁时,教子女学习乐舞。十五岁时,
教子女学习射、御技术。男子二十岁举行象征成年的“冠礼”后,开始系统地学习礼仪。
三十岁结婚成家后,方可参政议政,接受国家授予的土地,服徭役、兵役等。
结语
通过上述阐释, 笔者认为僖伯彄二十岁之时即由大宾为其取字“子臧”,至少三十岁
时才有了封邑,那么僖伯彄其字出现的时间明显早于其被封臧邑的时间,因此第二种观点中
的以王父字为氏说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综上,臧氏的氏姓来源于族姓姬姓并以王父字“子臧”为氏。